- 主题:第136条封存跟84和85两条比都算小事了
好笑,钟阳决议要求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你说没必要有啥意义?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本来也没公开,更没必要封存。违法记录事实上只影响政审,封存意味着某些人想从事需要政审的工作。吸毒的人肯定不行,不能让他们干成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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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这是巨大教训换来的基本原则,且,具体罪行的设定是刑法问题。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刑事定罪标准,甚至是法律原则,也不是刑法本身罪行设置的问题。毫无常识的归咎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对于必须依法合规查询使用违法记录问题,是无知的。无知盲动,最终是损害所有人利益。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目前犯罪的标准可能就是有问题的。法律需要修改就意味着存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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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主义早已被证明是不现实的,明明根本对禁毒斗争,法制建设过程一无所知的,却往往大言不惭的大放厥词,真是好笑。早就调研讨论很多轮了,一律套用高标准的刑事,会造成公捡法监不堪重负,打击效率大减,成本飙升,大量精力投入形式,根本是邪路。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真的判刑,可能就没那么多人了,或者会呈指数减少。犯罪成本低会导致犯罪高发,然后因为高发,治理成本高,所以进一步降低犯罪成本,最后就是西方合法售毒。这个是不用花时间判刑,只是花时间供应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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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法盲胡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必然是追究刑事责任。以枉法为前提,什么也不用讨论了。
【 在 moonwal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条例比刑法优先。
: 因为公安直接根据条例处置了,就不必提交检察院起诉,也就不可能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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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达到刑事定罪标准的要依据刑法定罪,何来降低?达不到的,无法判有罪的,如果不纳入治安管理处罚,那不是只能放过?到底是谁要变相放松打击力度?
【 在 weibeiqs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就是变相降低强迫吸毒最低刑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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