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马彩云判的那个案子应该是造谣吧
对,貌似是说要不共同居住吧,结果女方说不能共同居住。。不过他们也不可能共同居住,男方其实打不过女方。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据说女方提供了男方用刀砍床的照片,说男方有暴力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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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3.*
哪怕判的归还出资
男方都不至于铤而走险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归还出资显然是不妥的,得按当前房产价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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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64.*
好像说男的只能出转账证明,但是没办法出出资条目吧。好像是这样。。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怕判的归还出资
: 男方都不至于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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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3.*
女方没有任何资金流动记录
男方一次性支出大量资金
建房一次性花费大量资金
按照民法的高度盖然性原则
已经足以判决出资来自男方了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像说男的只能出转账证明,但是没办法出出资条目吧。好像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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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64.*
我猜也许产权办下来后,会给男的一半吧,地是女的,房不可能全给男的,况且盖房是在婚后吧,婚后动用婚前的钱会是婚后。。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方没有任何资金流动记录
: 男方一次性支出大量资金
: 建房一次性花费大量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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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3.*
也借这里咨询下懂法的各位大咖,一个医疗合同纠纷和一个医疗损害两个法律合同的案子,都是走的广墩那边的法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先起诉,对方二级医院不承认住院不给/拿不出住院病历(实际住院不满24小时,二级医院怕人死匆忙在凌晨转院),说什么住院部病房看门诊,还能对一个神志不清的危急重病人看门诊十几个小时,我方拿出了内二科27床的化验单、病程记录(转院后的三甲医院病历中附带)以及住院按金单,对前两个对方律师法庭说只能证明门诊处看门诊,后一个干脆不承认三性,对亲自下场的陪审员的问题只是说庭后核实,但庭审过了大半年了,法官一直不判,很难联系上法官,律师留言问法官回应就是忙或者是生病了。后一个医疗损害是卡着诉讼时效点前几天给法院邮寄的起诉材料,也快半年了,法院即不裁定也不立案,反正是各种不搭理,之前立案庭负责的是一个H法官,还让我补充材料,后来我把补充材料寄过去H法官一查,说法院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把这个补充材料给了Y法官(医疗服务合同的主审法官),后面就没有然后。各位给支支招,如何推动法官别再拖而且别让对方反感,另外,广墩当地基层法院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涉嫌违法或者违规?有什么具体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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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3.152.29.*
关键这男的诉求是啥
诉求是产权的话,法官只能判给不给他产权
诉求是归还建房出资的话,可能和同时主张产权是矛盾的
如果他庭上没有明确变更诉求为归还出资,那法官是没法判给他钱的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方没有任何资金流动记录
: 男方一次性支出大量资金
: 建房一次性花费大量资金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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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85.190.*
他他要是买的商品房就明确了,男方的钱转到开发商。
但他是自建房,钱搞不好是取出现金啥的零碎花的。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马彩云判的那个案子应该是造谣吧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Oct 9 17:19:45 2025),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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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说男的只能出转账证明,但是没办法出出资条目吧。好像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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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 哪怕判的归还出资
: : 男方都不至于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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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露不会游泳、不会飞,她的鸭子也是。
: 露露带着小鸭子,天天到池塘边看别人怎么游泳、怎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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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一样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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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mysmth.net·[FROM: 120.24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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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7.102.*
没有规定什么时间完成登记吗?男方律师没有要求吗?是要求了被马法官否决了吗?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房子是婚前建的
用的是女方宅基地
男方出的钱
花光了男方所有拆迁款
建了一栋楼
那笔钱在当时中关村能买200平米房子
离婚时男方拿出了取款证明
证明建房款由男方支付
女方没有任何同期资金流动的证明
马彩云认为无法证明南方的钱用于建房
也不能排除女方有其他资金来源来支付建房款
所以不承认男方支付了建房款
马彩云也不是完全不支持男方对房屋的产权
但由于房屋没有完成产权登记
所以判决产权暂时由女方所有
完成产权登记后再与男方分割
这看起来有些公平
但有一个巨大的漏洞
产权由女方所有
所以只有女方可以进行产权登记
而判决又没有对女方的产权登记时间有任何约束
只要女方一直不登记
就能一直占有这栋楼的全部产权
也就是说按照这个判决
男方实际上永远不可能分割到产权
马彩云的判罚看上去不是枉法
但是不能细抠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澎湃的报道,跟网上流传的并不一样。
: 那个房子,大部分是双方结婚后好几年才建的,我觉得单判给男的确实不合适。
: 另外就是房子没有判给女的,两次判决都没有分割这个房子,因为这房子大部分是违建,没法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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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9.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