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定什么时间完成登记吗?男方律师没有要求吗?是要求了被马法官否决了吗?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房子是婚前建的
用的是女方宅基地
男方出的钱
花光了男方所有拆迁款
建了一栋楼
那笔钱在当时中关村能买200平米房子
离婚时男方拿出了取款证明
证明建房款由男方支付
女方没有任何同期资金流动的证明
马彩云认为无法证明南方的钱用于建房
也不能排除女方有其他资金来源来支付建房款
所以不承认男方支付了建房款
马彩云也不是完全不支持男方对房屋的产权
但由于房屋没有完成产权登记
所以判决产权暂时由女方所有
完成产权登记后再与男方分割
这看起来有些公平
但有一个巨大的漏洞
产权由女方所有
所以只有女方可以进行产权登记
而判决又没有对女方的产权登记时间有任何约束
只要女方一直不登记
就能一直占有这栋楼的全部产权
也就是说按照这个判决
男方实际上永远不可能分割到产权
马彩云的判罚看上去不是枉法
但是不能细抠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澎湃的报道,跟网上流传的并不一样。
: 那个房子,大部分是双方结婚后好几年才建的,我觉得单判给男的确实不合适。
: 另外就是房子没有判给女的,两次判决都没有分割这个房子,因为这房子大部分是违建,没法评估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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