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群人有劳资纠纷么?如果是为了个别人这么做说明公司太小了,一切都是枉然
【 在 racyyu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在公司已经近4年了,续签的劳动合同,第一个合同三年已经到期,第二个合同三年已经快执行完一年,但公司因与之前的离职员工劳资纠纷失败,现在为了逃避赔偿,计划注销,真注销了的话,像我这样的在职员工怎么办?有知道的专家吗?
: 现在公司内部消息是说,可以将员工关系转到要注销公司的母公司,但这样我是不是就视同刚入职?也就是说,离职补偿N+1相当于0+1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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