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当次冲突中,殴打这个情节存在,那就是防卫。哪有认定不属于防卫这个说法?
哪怕被殴打后追上去给一刀,只要没离开家,那也是“防卫过当”。
除非说,论证了赵晓红是主动殴打男人的一方,那确实可以说不是防卫。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理解那个防卫的问题有俩,
: 1、他打她她跑了他追过来的行为是否属于侵害进行时,
: 2、他打她她跑了他追过来的情况下她是否存在其他有效保护手段,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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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ccccciiiii FROM 222.12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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