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右后车轮被撞了,结果交警判我全责
道理跟法条不是互斥,这是大前提。
说法条不行,其实是指僵化的、教条主义的法条不行,并不是全盘否定法条,因为法条也是按道理来制定的,只不过它无法涵盖复杂的实际状况。
事实及其因果关系确实无法搞清的情况下,按法条一刀切没毛病;能搞清楚的情况,按道理判责更合理。
【 在 lvarez (a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条明文不是道理?每个人按照自己认为的道理,那就空间实在太大也没有标准,方便的是自由裁量吧?自由裁量范围过大,本身就是一个突出问题。
: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 如果楼主描述属实,且按道理不按法条(严格来说是不僵化的执行法条)的话,就是对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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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2.102.171.*
楼主也没停车瞭望啊。这屁股歪的,你是女生吧。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能判断是不是,这个不是问题。只要对方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不论他是直行还是转弯都不会有事故。
: 问题是明明能判断对方只要依法停车瞭望就不会发生事故,还要承担对方不停车瞭望的违法行为产生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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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8.179.*
LZ遇到硬岔了,被刚了,看起来平时开车没啥礼让也以自己为主,吃一堑长一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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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6.237.12.*
你可以主张对方也有过错啊,难道对方有过错说明你没过错么?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能判断是不是,这个不是问题。只要对方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不论他是直行还是转弯都不会有事故。
: 问题是明明能判断对方只要依法停车瞭望就不会发生事故,还要承担对方不停车瞭望的违法行为产生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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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9.*
道理当然不是某些人自认为的,要有法律依据,法律的事说道理其实就是法律讲不过……严格说,法理就是过错及过错与结果关联,过错行为可以是违法行为也可以是其他行为,你的主张没有超出法律范畴,重要的是拿出事实证明自己主张。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理跟法条不是互斥,这是大前提。
: 说法条不行,其实是指僵化的、教条主义的法条不行,并不是全盘否定法条,因为法条也是按道理来制定的,只不过它无法涵盖复杂的实际状况。
: 事实及其因果关系确实无法搞清的情况下,按法条一刀切没毛病;能搞清楚的情况,按道理判责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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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9.*
楼主车头都已经出路口了,他停没停车瞭望有什么意义?
他判断的机会只有进入路口的时候,之后他无论怎么判断都已经挡在右侧车的行进路线上了。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也没停车瞭望呀,为什么厚此薄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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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9.*
按规定是要在进入路口之前先停车瞭望的,如果楼主这么做了就会发现右方又来车
就不会发生本起事故了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车头都已经出路口了,他停没停车瞭望有什么意义?
: 他判断的机会只有进入路口的时候,之后他无论怎么判断都已经挡在右侧车的行进路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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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26.154.*
楼主停没停车和事故发生无关,他已经车头出路口了。
他即使停了车,进入路口后仍然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 在 kisse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也没停车瞭望啊。这屁股歪的,你是女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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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9.*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对方在路口没有停车瞭望,他还有高路权吗?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可以主张对方也有过错啊,难道对方有过错说明你没过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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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9.*
并不是你说的这样
实际是小车撞了大货车车尾,你口中的网友认为大货进入路口时小车离路口还有一段距离,理由是大货车速慢,小车车速高,所以不少网友认为小车全责。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时不少网友的说法是谁先越过本方停止线,就算谁先进入路口,谁就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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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9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