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请过一个阿姨,当时她创业失败,在一家人家带小孩
我们请她主要做家务,她不擅长,干了两三天就不合适
后来我老婆推荐她去朋友的公司做她的老本行,工资是她做家政的一倍
做了两年左右,公司不景气做不下去,她也离职了
期间跟我们有联系,过年给我们送腊肉酒等东西
今年年后,我想起一个朋友刚开一个类似业务公司
就推荐她去,开始双方谈了下都说不合适
后来又去上班了,我都没跟进了解
试用期一个月过了,签了三年合同
又干了两个月,双方闹了些矛盾
我朋友觉得不合适,就辞退了她
她让朋友出解聘书,朋友出具了但没盖公章
后来又出具了终止合同书,说是她到退休了,终止合同
然后她要求朋友赔偿,说根据合同还有33个月预期收入
或者让我朋友给出她可以接受的赔偿方案,不然就去起诉
我朋友跟我吐槽,怎么是这样的人
我也很头疼,朋友公司刚开不到一年,小公司,钱很紧张
现在两边沟通,麻烦的要命
我是觉得不该要赔偿,朋友推荐的,很小的公司,看人情招进去,有矛盾不合适就不干了算了
有懂行的朋友不,这种情况,要求赔偿法律能支持多少,刚干了三个月过几天
她应该是52岁多点,退休是什么情况还没问太清楚
一头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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