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延伸梳理:宋明时期的缠足遗存与特征
于是,我们只能换一个看似“搅混水”的思路:明朝是否也存在缠足行为?这也是瓜粉常用来混淆视听的说法。我相信很多人会疑惑“满清怎么可能主动禁止缠足”,那我们就继续深入梳理。为此,我查阅了知网的相关学术资料,也参考了一些网络博主的考据内容,整理如下:
(一)南宋时期:缠足萌芽期
1. 福州浮仓山南宋黄升墓(1243 年):墓主年仅16岁,随葬6双女鞋(长13.3-14厘米,宽4.5-5厘米),足部裹有210厘米×9厘米的缠脚布,同时出土354件丝织品。《福州南宋黄升墓》(福建省博物馆编,文物出版社1982年版)记载,南宋贵族女性已形成缠足习惯,缠足以“纤直”为目标(不同于清代的折骨畸形),缠脚布与弓鞋配套使用。
2. 江西德安南宋周氏墓(1274 年):36岁的墓主随葬7双女鞋,最宽处仅5-6厘米,尸身足部骨骼呈轻度弯折,这是中国考古发现最早的明确缠足女性遗存之一。《江西德安南宋周氏墓清理简报》(《文物》1990年第9期)显示,南宋缠足已从宫廷走向民间,足部开始出现外力干预的痕迹,但畸形程度较轻。
3. 福州茶园山南宋墓(1250 年):墓主为夫妇合葬,女尸经X光扫描显示足部畸形,表现为大脚趾上翘、跖骨轻度弯折。《福州茶园山南宋古墓发掘报告》(《考古》1987年第7期)印证,南宋中晚期的缠足已造成骨骼损伤,这也与宋代文献中“缠得小来不知何用”的社会争议相契合。
4. 浙江衢州史绳祖墓银鞋:出土的银鞋长14厘米、宽4.5厘米,鞋面錾刻宝相花,无磨损痕迹,应为随葬品,属于南宋罗氏(罗双双)的遗物。《浙江南宋墓葬考古报告》(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表明,南宋文人阶层已将小脚视为审美符号,并通过银鞋这类奢华器物,强化缠足的“高贵”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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