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说法的第一证据其实非常简单、直接,在《红楼梦》的第一回就开章明义:
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
如此大白话地点出文本的来龙去脉,在其他小说中并不多见。从写作的角度讲,凭空增加一位批阅人,对情节和立意并无太大的帮助,甚至显得有些多余。有人认为,这是作者迫于政治压力,不得不做出的“免责声明”。但细想一下,如果《石头记》真是犯禁,对一本禁书润色修改长达十年并付诸出版,惹下的官司只怕会更加严重。因此,曹雪芹如实写下编撰历史,不仅是出于操守和素养,更是出于一种“粉丝”对“爱豆”的崇敬。
如果说这只是索隐派的臆断,不足为据。那么,采用考据的方法,也能得出同样的结论。
被称为红学研究第一人的清代文人爱新觉罗·裕瑞在《枣窗闲笔》中写道: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
注意这个“改至五次,愈出愈奇”,说明曾有读者连续追文,见证过版本的更替。由于裕瑞生活于乾隆年间(1771-1838),其舅富察明义更是为数不多看过《红楼梦》后三十回的读者之一,因此所述情况信度较高。
再看1784年程伟元的抄本题记: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遍。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即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
程伟元何许人也?修编程本的当事之人——真不知比胡适权威到哪里去了。如此言之凿凿,为何“主流”红学视而不见?奇也怪哉。
【 在 Doraemon628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咋能理解成作者不是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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