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相关的证据只有赵晓红口供。
我昨天已经告诉你了,证据有各自不同证明事项。法医鉴定证明死者死因。证人证言,证明的是以往夫妻关系,“感情好,赵不做家务”,但不证明“没有家暴”,因为没问。
定罪的关键证据是和“违法行为”相关的,本案就是能证明案发过程的内容。“不做家务”是不犯罪的,以往生活证言是无关定罪的证据。
案发过程只有赵晓红口供。ga只对死亡结果进行了调查,没有调查之前卧室里发生的事,和捅刺当时发生的情况。所以“定罪”相关证据是缺失的。按照不能仅以口供“定罪”的原则,应该无罪释放。如果非要“仅以口供定罪”,也只能定正当防卫,无罪释放。里外里没有证据定故意伤害坐牢。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决书里列出的我印象有十多条吧,不都是依据么,我瞧着能形成证据链啊,当然如果辩方律师团足够强大的话也可以辨
: 起因是女的口供,但过程有多个人证物证啊:邻居听到他们争吵声,屋内各种脚印痕迹,刀口的形状位置和深度等等
: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 物证只能证明男的被女的捅死了。但是事件起因和经过,无法靠物证还原。本案实际上案发过程是靠女方口供还原的。
: : 女的的陈述是:“因为挪床产生口角。男的殴打她,她逃向卫生间。路过餐桌时拿起刀指着男的,然后男的扑上来。”
: : 法庭完整引用并确认了这一陈述。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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