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些你如何确定人家gjf没调查呢,人只不过没给吃瓜群众全部呈现在判决书里罢了吧
你随便一想就有这么多可查的地方,为啥不想想人家就为了偷懒就甘愿冒坐牢这么大的风险,这符合逻辑么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案没有证据链啊。本来应该询问证人,“他们夫妻过去动过手吗,有没有看见过伤,以前女方是否经常被打后往厕所逃”。勘查卧室是否有打斗迹象,女方头部后腰是否有挨打痕迹,睡衣有没有男方鞋面物质。客厅脚印谁扑向谁。查找文献或做重复试验,看看男方不动或躲避的情况,女性是否可能扎穿胸骨。
: 我随便一想就有很多可查的地方,专业的人肯定想到更多。gjf自己懒不调查,证据不足就搞有罪推定,最后坐牢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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