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没有证据链啊。本来应该询问证人,“他们夫妻过去动过手吗,有没有看见过伤,以前女方是否经常被打后往厕所逃”。勘查卧室是否有打斗迹象,女方头部后腰是否有挨打痕迹,睡衣有没有男方鞋面物质。客厅脚印谁扑向谁。查找文献或做重复试验,看看男方不动或躲避的情况,女性是否可能扎穿胸骨。
我随便一想就有很多可查的地方,专业的人肯定想到更多。gjf自己懒不调查,证据不足就搞有罪推定,最后坐牢的是自己。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段话让人觉得很荒唐且不可思议
: 这段话的本质就是没有监控录像这种级别的证据存在情况下,所有类似的案子就只能无罪释放了是么。那证据链是什么意思,证据之间的互相印证又有啥意义,李昌钰那样的人存在是完全不必要的难道?
: 法医和现场勘察以及邻居等证言都指向了致命伤是女方导致的,并不仅仅是女方说自己动刀就可以定下来的。为什么不是男的zs为什么不是邻居他杀为什么不是外来人谋杀这些都得根据多方证据排除的啊,只不过这个过程不会都给你展示在判决书而已。
: 倒是被刺发生位置,我首帖就说了仅从判决书不能推断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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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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