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疑罪从无”的文本出处,这是一个错误概括。
2、民事劳动纠纷、医疗纠纷都明确规定举证责任倒置,法国也明确规定qj罪由男性证明同意,说明在法理上倒置是适用的。我国qj罪的司法解释还是1983年的,以后修改肯定会继续明确完善。
【 在 Spac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这个,强弱悬殊,举证倒置,有一点道理,但(1)没有给出出处;(2)绝对压不过“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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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没有随口说啊,强弱悬殊举证倒置是合理的,你不承认吗?并没有规定“禁止以男方证明同意来作为强迫的认定标准”。“无罪推定”只要求证据充分,也没说没把口头胁迫录音录像就是不充分。所以你反对我是没有“权威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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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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