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qj就是以同意为标准的
只要女方主张,就需要男方来证明同意。因为否则女方很难举证非暴力qj,现实中80%的qj难以立案。法律不是搞科研,而是要维护公平正义,所以改变证据标准是符合法的精神、减少犯罪率、增加被害人权益的。
大同案,哪怕没有电梯视频、烧窗帘、席某电话承认强迫,只要女方控告,男方没有女方同意的证据,也构成qj。
意味着两个人感情没到彼此信任的程度,根本不应该上床。是草率的x导致的诬告风险,并不是qj的标准变化增加了诬告风险。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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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9.72.*
根本不是QJ
就是女主报假案,污蔑罪。
澳门最近几年,抓了很多污蔑罪的小姐了。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要女方主张,就需要男方来证明同意。因为否则女方很难举证非暴力qj,现实中80%的qj难以立案。法律不是搞科研,而是要维护公平正义,所以改变证据标准是符合法的精神、减少犯罪率、增加被害人权益的。
: 大同案,哪怕没有电梯视频、烧窗帘、席某电话承认强迫,只要女方控告,男方没有女方同意的证据,也构成qj。
: 意味着两个人感情没到彼此信任的程度,根本不应该上床。是草率的x导致的诬告风险,并不是qj的标准变化增加了诬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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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221.*
水木也跟小红书一样了
让被告方举证这种逻辑小学没毕业吧,适合去小红书去混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要女方主张,就需要男方来证明同意。因为否则女方很难举证非暴力qj,现实中80%的qj难以立案。法律不是搞科研,而是要维护公平正义,所以改变证据标准是符合法的精神、减少犯罪率、增加被害人权益的。
: 大同案,哪怕没有电梯视频、烧窗帘、席某电话承认强迫,只要女方控告,男方没有女方同意的证据,也构成qj。
: 意味着两个人感情没到彼此信任的程度,根本不应该上床。是草率的x导致的诬告风险,并不是qj的标准变化增加了诬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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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67.62.*
很多人的逻辑就这个是水平。
JC院同理。
其实这个事情最多是男方非法拘禁。
女方诬陷罪。
【 在 zhangyo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水木也跟小红书一样了
: 让被告方举证这种逻辑小学没毕业吧,适合去小红书去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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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atchdogs FROM 124.127.221.*
FROM 124.127.221.*
席某没否认发生过关系,争议在于是否强迫。只要席某没有同意的证据,那么女方主张强迫就可以认定强迫。
强迫小姐也是qj罪,很多情况票客有变态的要求,小姐会反悔。认定诬告需要两个证据,第一证明女方明确同意,第二有证据女方报案前先讹诈钱财,证明有报假案的动机。
法律要用证据说话,不能主观判断。
【 在 watchdogs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本不是QJ
: 就是女主报假案,污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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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最近几年,抓了很多污蔑罪的小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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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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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abyUnicorn FROM 117.129.72.*
FROM 117.129.72.*
强迫需要司法鉴定的。
不是单发口供就可以的。
法学那些人,比不上理工科大二的逻辑水平。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席某没否认发生过关系,争议在于是否强迫。只要席某没有同意的证据,那么女方主张强迫就可以认定强迫。
: 强迫小姐也是qj罪,很多情况票客有变态的要求,小姐会反悔。认定诬告需要两个证据,第一证明女方明确同意,第二有证据女方报案钱先讹诈钱财,证明有报假案的动机。
: 法律要用证据说话,不能主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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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221.*
司法鉴定结果表明没有QJ
性器官没有插入。
没有一点物证证明发生了暴力性行为。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席某没否认发生过关系,争议在于是否强迫。只要席某没有同意的证据,那么女方主张强迫就可以认定强迫。
: 强迫小姐也是qj罪,很多情况票客有变态的要求,小姐会反悔。认定诬告需要两个证据,第一证明女方明确同意,第二有证据女方报案钱先讹诈钱财,证明有报假案的动机。
: 法律要用证据说话,不能主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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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atchdogs FROM 124.127.221.*
FROM 124.127.221.*
现在西方都是这个标准。双方强弱悬殊的情况,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否则就会造成现实极大的不公。比如领导以开除相威胁qj员工,歹徒以伤害婴儿相威胁qj母亲,男友以果照相威胁qj女友,这些情况没有暴力情节,女方很难举证,就造成大部分qj犯逍遥法外,甚至一犯再犯。这个问题不能不承认不解决。
【 在 zhangyo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水木也跟小红书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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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被告方举证这种逻辑小学没毕业吧,适合去小红书去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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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 只要女方主张,就需要男方来证明同意。因为否则女方很难举证非暴力qj,现实中80%的qj难以立案。法律不是搞科研,而是要维护公平正义,所以改变证据标准是符合法的精神、减少犯罪率、增加被害人权益的。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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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9.72.*
开除威胁?QJ员工?
你太搞笑了。
那是性骚扰而已。你同意行为,那是通奸。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西方都是这个标准。双方强弱悬殊的情况,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否则就会造成现实极大的不公。比如领导以开除相威胁qj员工,歹徒以伤害婴儿相威胁qj母亲,男友以果照相威胁qj女友,这些情况没有暴力情节,女方很难举证,就造成大部分qj犯逍遥法外,甚至一犯再犯。这个问题
: 荒懿怀腥喜唤饩觥
: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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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221.*
你这些案例都是搞笑的事情。
有法律条文比QJ罪都重。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西方都是这个标准。双方强弱悬殊的情况,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否则就会造成现实极大的不公。比如领导以开除相威胁qj员工,歹徒以伤害婴儿相威胁qj母亲,男友以果照相威胁qj女友,这些情况没有暴力情节,女方很难举证,就造成大部分qj犯逍遥法外,甚至一犯再犯。这个问题
: 荒懿怀腥喜唤饩觥
: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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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