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猥亵都没有问题。
目前就是QJ定义太宽松了。
被恶意利用,导致的整体舆论反弹。
认识也到了新的层次了。
【 在 VincentGe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注意我说的,这是qj的既遂,同样还有“中止”和“未遂”这两个状态。
: qj的开始是以x行为为目的,以强制手段为方式的行为。从实施强制行为开始,就已经属于qj了。
: 如果一旦开始qj,除非是当事人在依旧可以继续实施的情况下,“主动放弃”,被认为是qj的中止,才可能被“免予”处罚,但这不影响qj的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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