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是说判决,和无罪推定无关。
第二条说的是证据要足够,但没说什么程度是足够。
全世界法律都没有“无罪推定”这几个字,而是对达到什么条件可以判断有罪进行规定。
所以很多犯罪分子都是法盲,以为不留痕迹、毁灭证据、难以取证时就可以逃脱制裁。实际上只要真实发生的犯罪,法律必须规定缺乏证据时如何维护正义和保护被害人,不是吗?法律难道应该因为遇到困难,就保护罪犯吗?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 “未经rm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这确立了无罪推定的基本精神。
: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原1996年为第一百六十二条,2012年修订后调整为第二百条)第三项?:
: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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