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以改变想法啊,如果男方中途软了,女方可以殴打、胁迫男方必须做下去吗?只不过男性的生理保障了难以被强迫,而女性不能。
【 在 foureyesdo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成年男女相拥进入卧室这个行为,自己就是身体上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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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randm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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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就是我问豆包的那个问题,如果一个受过很好教育的女性,她明确的口头上表示不同意,但是男方强迫她的过程之中,她明确表示不同意,身体上不做反抗,因为她觉得她非常理性,我已经明确告诉你,我不同意,我不反抗不是。不是因为我同意,而是因为我不想让我的身体受到双重伤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最后法律会怎么判豆包多轮的补充之后还是给出了结论,大概率QJ罪名不成立,因为在你的身体上检查不出伤痕。这不就是很恶心的一个逻辑吗?所以法律在量刑的时候,还是由人做主的,而并不是由法条做出的,法条的基本的逻辑就是只要女方说不同意,那就是QJ,但是由人执行的这个法条他就说因为你身体上没有反抗,你光嘴上说不同意,证明不了你不同意。所以对方不是QJ
: : 【 在 watchdogs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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