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男女相拥进入卧室这个行为,自己就是身体上同意了。
【 在 randm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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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我问豆包的那个问题,如果一个受过很好教育的女性,她明确的口头上表示不同意,但是男方强迫她的过程之中,她明确表示不同意,身体上不做反抗,因为她觉得她非常理性,我已经明确告诉你,我不同意,我不反抗不是。不是因为我同意,而是因为我不想让我的身体受到双重伤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最后法律会怎么判豆包多轮的补充之后还是给出了结论,大概率QJ罪名不成立,因为在你的身体上检查不出伤痕。这不就是很恶心的一个逻辑吗?所以法律在量刑的时候,还是由人做主的,而并不是由法条做出的,法条的基本的逻辑就是只要女方说不同意,那就是QJ,但是由人执行的这个法条他就说因为你身体上没有反抗,你光嘴上说不同意,证明不了你不同意。所以对方不是QJ
: 【 在 watchdogs 的大作中提到: 】
: : 强迫需要司法鉴定的。不是单发口供就可以的。法学那些人,比不上理工科大二的逻辑水平。 ...
#发自zSMTH@MI MAX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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