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的描述是有春秋笔法的。
参与一件事情的评论,首先就是要从事主单方面的发言中寻找事情的真相,而不是盲目相信事主的描述,不然很容易被打脸。
事主自始至终没有看到事情发生的经过,弄脏的衣服和洗之后的衣服都没有看到,也没有咨询对方事情的经过,全凭自己孩子的口述,自己认为衣服无法洗干净就直接给对方甩发票要求全额赔偿。这属于无效证据。法官断案也不会仅根据一家之言就做判断。而且仔细分析这个事主的发言,就会得出这个事主属于人品低下的一类。
回到事件中心。中小学食堂的中饭,带有辣椒油的菜汤。首先,做给学生吃的大锅饭仅仅只会有少量辣椒油,其次,不是整盘辣椒油,是带有辣椒油的菜汤。就这两点,说明大片污渍洗不出来是事主带有大量水分的描述。
再有,事件发生三天了,衣服也已经清洗完成了,还能不能穿,事主只要把衣服照片发上来,大家一目了然,我想判断标准应该接近统一的。
既然事主毫无动静,我认为衣服洗完后是看不出来的。
我中午就发了帖子,让事主把衣服照片发上来,如果大家多数认为不能穿,那我来赔。我坚定的认为洗完之后看不出来的,这个赌注我愿意下。
你坚定的认为衣服没法穿了,据此来讨论是否该全赔,这是个人伦问题,双方谈不拢诉讼到法院,法院也不会主张全赔,也只会让双方协商出一个双方最后都接受的方案,法院考虑赔多少不会有个明确固定的标准,跟双方的家庭条件,经济能力都有关系。社会安定的考虑永远优先于个体的得失。
【 在 poor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是也没看到吗?急着跳什么呢?都是在基于事主的描述来探讨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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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完全按事主的描述来,这衣服就是不能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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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不该全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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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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