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说个兄妹反目成仇的事情。
出资证明,当时有没有银行转账记录等,如果不全是现金,其他姐妹没有证明
【 在 myrose 的大作中提到: 】
:是的,虽然他妈妈作证,但是法院可能不会采信。
--
FROM 106.37.250.*
A是我亲戚,让我帮忙找的律师。
不过我认为法院怎么判都是无所谓。因为主要是A自己做的不对,我和他说过,让老爷子在的时候过户,但是他拒绝了,认为一家人关系那么好,又明确说过不要这套房子的,不会反悔。
【 在 waitforgirl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理!做儿子的获利这么大,与姐妹们分享一点,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 发帖的楼主与A应该是一家人吧?
:
--
FROM 223.70.167.*
这事其实没那么复杂的
就是几个姐妹,当年不要,现在又反悔了,就是典型的见利忘义。
本来清官就难断家务事,最后胡搅蛮缠,肯定能得一些好处,但亲情就没有了。
那些支持姐妹,咬文嚼字死扣法律的,无非是看儿子赚了大钱,潜意识里不爽罢了,根本没想过,当年拿5万出来有多难,几个姐妹怎么不说帮帮父亲和兄弟呢?
现在好意思出来喊继承了,何况老母亲还在世,怎么做的出来哦。
社会再发展,也不能忘了,见利忘义是个贬义词,不要觉得理所应当。
【 在 myros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判断的极为准确,当时房子也不值钱,A父亲还有同事不想出钱买房的呢。
: 就是买房时候大家在一起吃饭,问问子女们:“我们这套房子能自己出钱买下来了,要出5万多,你们谁有意要这套房子吗?”,女儿们都说不要,让弟弟出钱买下。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JAD-AL00」
--
FROM 101.71.110.*
这不扯么,但是申明不要了也只是放弃了入股的权利,但是继承的权力还在。
【 在 WERO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初买的时候表示不要了。。。
--
FROM 222.129.50.*
就是房改房价格,没有真正的市场价格,那时候二手房还没有交易,也没有那一片的二手房价格。
【 在 simple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太可能
: 7.1万大概率是房改价格 ,不是真正市场价格
: 家里亲戚当初70多平小三居、掏了3万,也差不多97年前后,具体那年忘了。房子西二环外,现在还是大家买房看中的热门学区地带
--
FROM 223.70.167.*
放弃房改房的又不是一户两户
当年一下子拿5万出来太难了
所以,没有这5万,就没有这套房,根本毫不夸张
【 在 myrose 的大作中提到: 】
:
: 所以还有一部分人当时傻傻乎乎不买呢,反正不交钱也能住一辈子(公租房)
: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JAD-AL00」
--
FROM 101.71.110.*
我以为子女也有份呢。
【 在 ChinaDrag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咋不是呢?现在这个还不是遗产。房子属于父母两个人的,父亲去世了,房子自然是母亲的。
--
FROM 106.39.107.*
你这认知就是错的,当年掏钱就是合伙买房,拿干股的。
但实际上是A的父亲默许一个人买,A的姐妹都放弃购买,A才独资购买的。
也就是说,A父的真实意愿表达是把房产给A。
【 在 simple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A家的孩子?
: 其他姐妹掏钱,说白了如果当初掏钱,就是纯给钱,哪里是合伙买房
--
FROM 113.108.247.*
那出5万占比就不应该是50%
【 在 myros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套房当时估7.1万左右,工龄七扣八扣还要自己交5万,所以也有一部分人不要买,宁可永远租,那时候公租房租金便宜,当然现在也便宜。
--
FROM 59.40.187.*
其他孩子不地道,以前要交钱时嫌费钱说不要了,发现值钱了又都跳出来
--
FROM 111.20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