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个,我自己的理解是人活着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于单方来说其实只有份额,也就是只有名义上的半拉权限,处于不析产就无法处置的境地。于是活人想完成个人份额的捐也好赠与也好,都要首先完成析产,析产完成后可以自由处置。问题是活人想完成析产会需要对方同意,比如可以通过离婚分家,或者通过夫妻间的婚内财产协议,从而活人析产没办法绕开配偶。但是死人是可以绕开配偶的,也就是人死的那一刻起,人将同时拥有份额以及析产结果,于是死人可以达到自由捐赠的结果,这从根本上保护了死人的话语权。
2、谈啰,这房子你有份我也有份,你能住我也能住,咱俩都想自己住那就谈不拢了,谈不拢可以打官司,打使用权,你看有些离婚官司在没办法析产的情况下,就会暂时定一个所谓的使用权。听说类似使用权官司会被和稀泥,也就是大家都住进去。
3、不能,客观上国家不能强制处置房产,不然那不就吓人了。
4、那得有遗嘱啊,有遗嘱才行,问题是遗嘱是可以本人推翻的,也就是立了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今天老爷子写了张纸说我死了财产都是我儿子的,明天老太太进了门,后天老爷子重新又写了张纸,这种情况咋办呢,没办法对不对。我们为什么要反对老年人再婚,无外乎因为咱过日子都是防小人的路子,毕竟君子有啥可防的对不对,君子协定压根就不需要签字。。
【 在 justff0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一般什么情况下会离婚?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Mar 9 16:01:26 2026),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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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我不理解的问题有点多,我列个条目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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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可以立遗嘱给别人,那不是遗嘱的情况下,就平时你想送给别人,能行不。可以直接去改名,不用我同意?
: 2.你立遗嘱送给别人了,但是房子是我在住,那我也不想卖给对方,对方也不想卖给我,对方能强行要求进来一起住不,房子使用权怎么分配?
: 3.遗嘱捐给国家,国家只有一半,能把我赶走不?
: 4.那这样来讲,可以立遗嘱把一半财产全部给其他人,配偶子女啥也得不到?那为啥还都拦着跟后老伴结婚啊,主要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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