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绿灯北向东起步左转,在最内侧车道,右边还有三个车道的车都在起步,存在视觉盲区。电驴从人行横道西向东闯红灯撞到了机动车右侧门。
目前定的机动车次责,理由是由驾车未按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的过错行为。再细问就是观察不仔细
现在想去复议的点是:我是最内侧车道,右边还有三个车道三辆车起步,我已经观察后才起步,起步的时候没看到电驴,电驴撞我类似于鬼探头。车头已经向左前方向了,电驴从我右后撞上来,我确实无法观测右后的情况。想去复议一下,是不是无限扩大了司机的义务?
有没有类似复议成功的朋友给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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