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上海七旬夫妇“老头乐”闯红灯事故案,不可以想当然代替事实和
好笑。按你的说法,次责和无责还有什么区别?谁过错严重谁就全责符合法理么?而且,是不是存在优者风险负担原则的法理,也不是一些人不认可就能改变的。
【 在 goforward666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把1/3、1/6的责任转化成33.3%和16.7%时,自然产生了一种讽刺效果。啥玩意啊!看似考虑了很多,实际是舍本逐末。99.99%主要判决原则应该就是谁严重违反交规。这种和稀泥的判法,实际是对生命的一种错误观念造成的,觉得活着收到伤害就该照顾,实际应该是生命脆弱,生活无常,有人轻易犯险受到伤害甚至失去生命,应该是人之常情,不必照顾。
--
FROM 114.246.236.*
这是侵权责任通说法理,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需在关联,担责就合理正当。
【 在 t592O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通法不能机械片面的理解
:
--
FROM 114.246.236.*
特别想了解,交通警方对因果关系是怎么理解的,跟法律界理解有什么不一样吗?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事故发生有一定因果关系
--
FROM 36.98.154.*
你最好先看看什么叫过失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侵权责任通说法理,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需在关联,担责就合理正当。
--
FROM 36.98.154.*
这个判决,我觉得没问题。
--
FROM 39.144.194.*
个人觉得道交法47条如果被认定为违反了,那么若出现事故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是合理的。出了事故才会造成更拥堵。
【 在 bnujwch 的大作中提到: 】
: 个人觉得,绿灯正常通行,不超速就可以吧,头车看行人过完马路了,后车跟随就好。如果要减速是不是城市交通更堵了!
--
FROM 114.246.236.*
就是不绝对呗。
【 在 t592O 的大作中提到: 】
: “基本上”表达的是几个意思
:
--
FROM 114.246.236.*
自己决定乘坐“三无”交通工具理应承担部分责任。
【 在 FlytoSkyBoy 的大作交通工具中提到: 】
: 为啥后座上的人还要负次要责任?
:
--
FROM 114.246.236.*
前面说了,国标里有。不是法律,但被当成裁判依据不违法。
【 在 icagent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是能说个数,绿灯多少速度合理也行,现在变成了每次法院说了算
--
修改:lvarez FROM 114.246.236.*
FROM 114.246.236.*
所以主责啊。
【 在 Brucewn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更要看“谁能更好地规避风险”
: 明明老头乐守法地不上路能够更好的规避风险。
:
--
FROM 114.246.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