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理的交通灯设置真是胡闹
道交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再说一遍,没有行车方向或信号灯情况作为前提条件,甚至没有任何条件。
你所谓"左转车辆……有左箭头的路口没这个义务。"完全法盲言论。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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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我说的是左转放行车辆对直行车辆让行,你回个对行人停车让行,驴唇不对马嘴。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交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 再说一遍,没有行车方向或信号灯情况作为前提条件,甚至没有任何条件。
: 你所谓"左转车辆……有左箭头的路口没这个义务。"完全法盲言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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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8.*
你才是驴唇不对马嘴。第四十七条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经过斑马线应减速,没有行车方向或信号灯情况作为前提条件,甚至没有任何条件。左转车不经过斑马线么?只要左转绿灯,就不需要承担遵守这条的法律义务么?
你强调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需要让行情况,没有规定不在第七款条件下不需要让直行。即便直说让直行的义务,参见道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这里没有说存在方向灯指示信号灯除外,被放行的直行车辆是前提,不然就是对方闯红灯了。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是左转放行车辆对直行车辆让行,你回个对行人停车让行,驴唇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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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46.237.*
FROM 114.246.237.*
你可真能胡搅蛮缠,本来大家争论的是信号灯能不能设置成左转灯和直行灯同时绿
国标很明确:左转箭头灯绿的时候,直行灯就不能设成绿的,行人信号灯也不能是绿的
这个和交规有矛盾吗?国标是规定怎么设置信号灯,是配合交规的,你不是要让行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吗?我设置成这个时候其它方向没有放行的,有问题吗?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才是驴唇不对马嘴。第四十七条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经过斑马线应减速,没有行车方向或信号灯情况作为前提条件,甚至没有任何条件。左转车不经过斑马线么?只要左转绿灯,就不需要承担遵守这条的法律义务么?
: 你强调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需要让行情况,没有规定不在第七款条件下不需要让直行。即便直说让直行的义务,参见道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 这里没有说存在方向灯指示信号灯除外,被放行的直行车辆是前提,不然就是对方闯红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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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0.100.*
强制国标已经禁止了用方向指示信号灯放行左转弯车流时同时放行对面的直行车流,是你非要无视国标的规定才制造了问题。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才是驴唇不对马嘴。第四十七条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经过斑马线应减速,没有行车方向或信号灯情况作为前提条件,甚至没有任何条件。左转车不经过斑马线么?只要左转绿灯,就不需要承担遵守这条的法律义务么?
: 你强调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需要让行情况,没有规定不在第七款条件下不需要让直行。即便直说让直行的义务,参见道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 这里没有说存在方向灯指示信号灯除外,被放行的直行车辆是前提,不然就是对方闯红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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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9.186.*
一般这种场景下,对向车道最内侧也是左拐车道,所以是安全的。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左转车流量大的时候,路口中间有足够的空间容纳等待左转弯的车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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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2.189.240.*
我是说,路口的左转弯待转区域能容纳几辆车?
【 在 raywil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般这种场景下,对向车道最内侧也是左拐车道,所以是安全的。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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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9.186.*
理论上,1辆。考驾照的时候老师强调,如果已经路口有一辆了,后面的必须在线外等。
实际操作中,大概是2辆。变黄灯时确认安全一溜烟迅速转过去。后面的继续等下一个绿灯进待转。
所以,在繁忙的路口,都会安排专门的左转灯。小路口才这么搞。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说,路口的左转弯待转区域能容纳几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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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2.189.240.*
左转车流量很少的路口可以这么干,左转车流量大的得安排单独的左转相位
【 在 raywill 的大作中提到: 】
: 理论上,1辆。考驾照的时候老师强调,如果已经路口有一辆了,后面的必须在线外等。
: 实际操作中,大概是2辆。变黄灯时确认安全一溜烟迅速转过去。后面的继续等下一个绿灯进待转。
: 所以,在繁忙的路口,都会安排专门的左转灯。小路口才这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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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首先,主贴是对向信号灯问题。和什么同一方向的,方向灯和圆灯不能同时绿毫无关系。也是讨论合理性问题。你所说的问题,才是某些人为了抬杠转移话题才涉及的。你完全造谣。
其次,你所谓国标,适用范围不涉及控制逻辑,只是信号灯设置和安装。
第三,你所谓国标内容,是附表说明,该条明确是规范组合形式,正文表述为:组合形式应符合下表,甚至不涉及组合形式选择,更不涉及控制逻辑。
因此完全没有违反国标之虞。没有标准基本常识,热衷于抬杠毫无意义。
最后,我是指出所谓大胆走,闭眼走之类法盲言论不符合交规,你捏造曲解为什么国标和交规矛盾,怎样的控制逻辑跟交规矛盾,是不造谣就不会说话了么?
【 在 cloudl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可真能胡搅蛮缠,本来大家争论的是信号灯能不能设置成左转灯和直行灯同时绿
: 国标很明确:左转箭头灯绿的时候,直行灯就不能设成绿的,行人信号灯也不能是绿的
: 这个和交规有矛盾吗?国标是规定怎么设置信号灯,是配合交规的,你不是要让行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吗?我设置成这个时候其它方向没有放行的,有问题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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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46.238.*
FROM 114.24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