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发布《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引发舆论热议。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拟设置四个级别,即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图片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什么叫新型职业农民?征求意见稿指明,新型职业农民是在农业农村一线,具有一定种植、养殖、农村社会服务等农业技术技能,能够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现代农业农村从业者。
此举引发舆论场热议。有人认为,给农民评职称,有利于打破刻板印象,让农业经营者从传统农民形象转变为现代职业人士;也有人认为,给农民评职称,本质上是把适用于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模式生硬地套用在广大农民身上,这种创新的必要性值得商榷。
目前,该文件已经结束了意见征求。12月25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受到的关注,超出了他们的预期,但网上的一些报道并不准确,跟他们想出台这项政策的本意有所偏差。他强调:“我们不是要给农民评职称,而是尝试在农业基层领域,为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开辟一个可以评定职称的渠道。”
据悉,辽宁省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评审专业包括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等。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农民可以获得一些优待,比如基层服务组织在农村招聘相关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享优先受聘;优先签订有偿技术承包、指导、培训和推广合同;优先享受新技术培训;优先承接新品种、新产品、新模式的试验示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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