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是二三流的投资者和二三流的创业者呀
你老罗能拉到高盛或者孙正义来投吗?
你的应该
类比给人说”你们应该好好学习考清华北大,而不是为鸡毛蒜皮小利争吵”
和现实脱节
街边小店做不到五百强的标准就不过下去了?
知道不会遵守也是有意义的,免得你拿到钱为了梦想窒息去了
不是自己的钱就乱整
这才是现实
你真有领先的技术或者先发优势项目放上去做砝码,投资者基本上就不会要求这种条款
光靠空口白话值几个钱呀
【 在 hgold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回购从法律意义上,把投资变成高利贷。不管双方的筹码如何,在我看来就是抢钱。
: 创业者知道自己不会遵守。VC 也知道创业者不会遵守。签这样的合同简直是把投资变成儿戏。
: VC 应该去想办法了解行业,研究项目,提高投资成功率。靠着回购一个条款威胁老罗。这个 VC 未免太好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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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yd FROM 171.21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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