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明确核心结论:坚决否定 “袭人告密害晴雯” 的说法,袭人在晴雯被逐事件中因维护主子体面与自保而保持沉默,这种 “不干预” 的姿态间接放大了悲剧 —— 这并非主动构陷,而是宗法秩序下 “合格奴才” 的必然选择。以下按情节还原、欧丽娟的分层解读展开:
一、晴雯被逐的具体情节(原著第 74-77 回)
导火索与直接推手:抄检大观园的直接起因是绣春囊事件,王善保家的(邢夫人陪房)趁机进谗,称晴雯 “掐尖要强、妖妖趫趫、不成体统”,还暗示她 “勾引宝玉”,精准击中王夫人 “防狐狸精” 的敏感点。另有园中人趁势添言,进一步坐实王夫人对晴雯的恶感。
关键节点:抄检与强逐
抄检时晴雯愤而倒箱反抗,反被王夫人认定 “心虚、不驯”;
王夫人亲自到怡红院,不顾晴雯四五日水米未沾的重病,命人将她架出,只许带贴身衣物,余者留下,最终晴雯在姑舅哥哥家含冤病逝。
袭人的在场姿态:全程未为晴雯辩解,也未向宝玉或贾母传递实情;事后宝玉质问 “为何太太单不挑你和麝月、秋纹”,袭人仅以 “我们守本分” 搪塞,回避核心矛盾。
二、三层细解读:从 “无告密” 到 “沉默的代价”
1. 先破 “告密说”:袭人绝非直接构陷者
通过文本细节证伪 “袭人告密”:
原著明言进谗者是王善保家的及 “园中不睦之人”,无一处指向袭人;
第 31 回 “撕扇子” 事件中,宝玉曾因晴雯顶撞欲撵她,是袭人跪地苦求并带动众丫鬟求情,才保住晴雯,足见其无主动害晴雯之心;
袭人此前向王夫人进言,核心是劝宝玉走仕途、防丑祸,未提及晴雯,更无 “列黑名单” 之举。
2. 核心批判:“维护主子体面” 的沉默,是礼教规训下的 “奴性体现”
解读的关键:
价值排序:袭人将 “主子意志” 与 “怡红院秩序” 置于首位 —— 王夫人既已定性晴雯为 “害群之马”,质疑主子等于 “以下犯上”,违背她坚守的尊卑伦理;
自保逻辑:她深知自己是王夫人内定的 “准姨娘”,若为晴雯发声,可能被牵连为 “同党”,危及自身地位与前途,因此选择 “不站队、不惹祸” 的沉默;
秩序优先:在她的认知里,“主子清理门户” 是维护家族体面的正当行为,个人冤屈需让位于宗法权威,这种 “秩序感” 让她对晴雯的苦难视而不见。
3. 悲剧的间接性:沉默如何促成恶果
袭人作为怡红院的实际管理者与王夫人信任的人,其沉默具有 “结构性杀伤力”:
她本有机会向贾母(晴雯的原主子)传递真相 —— 贾母曾赞晴雯 “将来可以给宝玉使唤”,若知其被冤,大概率会干预;
她也可引导宝玉理性求情,而非让宝玉仅敢私下悲痛却不敢向王夫人抗辩;
这种 “不阻止、不补救” 的姿态,让王夫人的决策毫无缓冲,加速了晴雯的死亡进程,成为悲剧的 “被动旁观者”。
三、核心立场:同情其处境,批判其 “自我异化”
袭人并非 “恶”,而是宗法制度的 “受害者 + 执行者”:
她的沉默源于对 “奴才身份” 的深度内化 —— 一生以 “成为宝玉的妾” 为最高价值,将个人命运完全依附于主子,丧失了独立判断的能力;
这种 “维护体面的沉默”,正是 “合格奴才” 的标准行为,却也暴露了礼教对人性的异化:为了秩序与自保,人可以对同类的苦难保持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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