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春及,[明](公元一五三二年至一五九五年)字化甫,号石洞,明代广东惠州归善县人。生于明世宗嘉靖十一年,卒于神宗万历二十三年,年六十四岁。
嘉靖三十一年(公元一五五二年)举人。隆庆初年授福清县教谕。未赴任即上书《端治本》、《纠官邪》、《安民生》等25篇论及时政的奏疏,陈时政三万言,都人传诵,在福清教导百姓以孝悌、忠信为先。迁惠安令,不久,升迁惠安知县。任三年,“民爱之如慈父”,并以歌赞之:“叶君为政,惟饮吾水,设施不烦,五风十雨”。因此得罪权贵,于是托病辞归。刚好又命擢升宾州知州,惠安百姓乞望他留下,而妒忌者藏匿他的任命书,使他不能赴任。于是他自“挂冠归”,受到弹劾,削籍为民。
作为广东名人,为南明绍武,永历文人熟悉
《石洞集》十八卷
明叶春及撰。 康熙三十六年叶氏刊本。
刊印时间在1697年 可能是脂批提到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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