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退回经费就是一句话的事情,之前的通告里面都有”撤销xx项目,追回已拨资金”的表述,基金委的处理措施里面包括:
(八)科学基金项目正在实施的,终止原资助项目并追回结余资金;
(九)科学基金项目正在实施或者已经结题的,撤销原资助决定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论文挂了基金号说明用了基金的钱,但论文是造假的,后面会撤稿,说明国有资产流失了,基金委要承担这个责任,不想承担这个责任就必须把钱追回来。
【 在 lithium79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给你说没有一个人会被处罚, 杰青还是杰青,还是坐上宾,
: 因为 杰青是项目,如果项目用造假的材料结题,jjw有权利追回费用.但是这个成本高,除非jjw外包给讼棍,讼棍需要弄到超额利润,但是需要有法律支持,现在学位法是针对 毕业生和导师,没有针对论文造假.也就是没有人和机构真的长期盯着这些烂事.
: 到底这个是经济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案件,你可以说危害社会(科研社会),但是谁能说的清楚呢?谁能说带来的经济损害呢?要是退休了才爆出来,钱都到手了,又怎么样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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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hisvender FROM 139.2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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