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软件行业的每个人都应该反对专利与版权!
废除就行了。
大陆在 2000 年加入 WTO 之前就是事实上不保护任何知识产权的。
【 在 sujkvat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先给个更好的方案再说。。。
: 没更好的方案,张嘴否定过去,你算个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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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207.148.*
坏,非常坏
一个例子就是流行音乐行业
2000年前,专利保护基本上落实不下来,满大街的店铺播放盗版音乐的,音乐人也乐于创作、演出新的音乐,实际上这些到处泛滥的盗版音乐无形中给音乐人做了广告,音乐人可以靠卖唱片、出演唱会赚钱
现在呢?音乐版权基本上都被大公司垄断,音乐人都是给大公司打工的,大公司拿了大头,音乐人只能拿到小头,自己写的歌/自己唱的歌版权不属于自己的比比皆是,结果就是音乐人根本没有动力写好歌了;你看现在华语乐坛都烂成什么样了
【 在 hothail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想的虽然有道理
: 但这事情本质是资本多少的问题
: 换成贝壳,或者换另一个制度,不会有太大改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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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2.85.136.*
专利要公开,自己来赚钱的东西当然不会公开。
【 在 lvsof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专利的本意就是保护这种探索精神。但现在的专利实际上被反向利用了。本质是一个ddos而已。
: 现在实际情况是,大公司抄了你就抄了,你起诉它侵犯了你的一条专利?大公司可以马上摆出15项专利说你也侵犯了它。哪怕这15项专利就是胡说八道毫无关联,但你好不容易证明你并没有侵犯这15条专利之后,大公司可以再甩15条新的。
: 现在专利的本质是用来打专利战的子弹。所以大家都在拼专利的数量。既然你认为专利要保护的是探索精神,那为什么在拼数量而不是质量,你就不觉得奇怪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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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90.31.*
旗帜鲜明支持你
专利保护过头是有问题的
【 在 hgold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某 rtt 在美帝申请了个专利,所谓的使用技能召唤怪兽,然后让怪兽进行战斗。
: 这种游戏机制,本来就被各种游戏公司给使用。rtt 无耻地将其申请为了自己的专利,然后对竞争对手展开诉讼。这再次展示了大公司是如何使用知识产权,在技术竞争之外打击竞争对手。
: 利用这种盘外招,如果对方是小型公司,可能瞬间就被打垮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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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224.71.*
那你算个der?
你要这态度就别来论坛聊了,你觉得你是来论坛当皇帝的,一呼百应么?
【 在 sujkvat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先给个更好的方案再说。。。
: 没更好的方案,张嘴否定过去,你算个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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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6.233.45.*
我自己也有很多专利,而且当年在外企也没少上过怎么写专利的培训。你说的这些例子,我也知道大把类似的案例。
专利不在于它有多复杂和先进,实际上专利的门槛是很低的。很多就是你说的这种有没有想到而已。
我的问题是,也有很多不是那么显然,甚至需要付出极大代价的创新。准确的界定一个创造的稀缺程度,才能准确判断对其保护程度。你不能简单的让所有的创造都是等价的。比如研发一款新药,它的核心专利要耗费10年上亿投入还有极高的流产率,肯定不能跟这种脑袋一拍的小改进小发明划等号。
但怎么界定一个创造的价值是个很主观的事情。所以现行专利制度基本上还是在用划等号的方式简单化处理。我是觉得这种东西交给市场就行了,你获得的保护应该与你在这个发明上投入的资源成正比。我认为现在这个时代,公开换保护一点也不重要。因为现在的创造力太强了,你不公开有的是人去研究去公开。所以发明应该改成公开换优先开发权。你如果开发了产品投入市场反馈良好,那别人通过抄你专利赚的钱都会归你,变得替你白打工。但如果只是申请专利却放着不开发,那这种专利就不配得到保护,别人如果抄你的并在市场上率先开发出来那整个成果都会属于他,这个发明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当然这里的几个开发程度的零界点需要好好定义,也可以有共同开发分成之类的中间状态,但我是觉得这个模型总比现在这种好的多。而且现实中也有很多类似的参考模型。比如土地拍卖之后多少年内要开发到什么程度,比如申请了轨道资源之后多少年内卫星必须打上去多少等等。
【 在 iwannabe 的大作中提到: 】
: 欧美人不习惯亚洲蹲,所以有个老太太发明了Squatty Potty,解决了不少欧美人的便秘
: 问题,而这玩意儿就是一个小板凳,很多发明就是哥伦布的鸡蛋问题,你想到了就想到了
: ,想不到永远想不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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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soft FROM 116.233.45.*
FROM 116.233.45.*
不保护任何知识产权也是不好的,国内就是因为这种环境,导致至今依然轻视知识产权意识。
任何法规本质上都是在形成一个线性系统(防杠:我知道有非线性的部分,但主体是线性系统),线性系统就会存在极值(防杠:我知道有反例,但不重要),不管你怎么设计,任何固定的游戏规则都会被人利用,都存在“漏洞”。所以一个有寿命上限的,必须处于不断主动演进状态的规则体系才多么的重要。
现在的法规体系都是被动演进,非得凑合的凑合不下去了再来打补丁。
【 在 hgold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废除就行了。
: 大陆在 2000 年加入 WTO 之前就是事实上不保护任何知识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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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soft FROM 116.233.45.*
FROM 116.233.45.*
但是可以保护商业秘密。比如我有个秘密配方,只写在公司内部网络里面。如果别人自己研究出来了,那就算了。如果公司有人偷走卖钱,就抓起来判刑。
或者保护品牌,比如我叫狥腾,别人做个软件说是我狥腾做的。那也抓起来判刑。
但是保护公开的知识产权大可不必。
【 在 lvsof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保护任何知识产权也是不好的,国内就是因为这种环境,导致至今依然轻视知识产权意识。
: 任何法规本质上都是在形成一个线性系统(防杠:我知道有非线性的部分,但主体是线性系统),线性系统就会存在极值(防杠:我知道有反例,但不重要),不管你怎么设计,任何固定的游戏规则都会被人利用,都存在“漏洞”。所以一个有寿命上限的,必须处于不断主动演进状态的规
: 蛱逑挡哦嗝吹闹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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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5.78.42.*
这种不叫专利。专利的基本前提是公开换保护。专利从来就不是用来保护秘密的,专利是以一种让你一段时间独占的形式换取你愿意公开。你不想公开那你自己藏好就行,被人偷走算财产损失,该起诉起诉。但别人神不知鬼不觉偷走然后说自己自研,你如果没法证明他是从你这里偷的你就是没啥办法。甚至人家还可以反向申请专利,回头说你自己手里藏着的是侵犯了他的专利。
在以前生产力低下的时候专利这种鼓励你公开的行为是有价值的。现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秘密,你不公开我自己琢磨就行了,多大事
【 在 hgold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可以保护商业秘密。比如我有个秘密配方,只写在公司内部网络里面。如果别人自己研究出来了,那就算了。如果公司有人偷走卖钱,就抓起来判刑。
: 或者保护品牌,比如我叫狥腾,别人做个软件说是我狥腾做的。那也抓起来判刑。
: 但是保护公开的知识产权大可不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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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soft FROM 116.233.45.*
FROM 116.233.45.*
【 在 hgold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 随便一个大公司手头都握有大量的专利,可以对付中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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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之间通过手握大量专利然后大公司交叉授权, 联手形成垄断壁垒。
小公司根本没有经历申请和维持这么多专利, 因此没有交叉授权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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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