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策明确要求新建商品房小区配建保障房时候要告知购房人:
(三)完善事先告知事项。建设单位在组织配建项目其他住房销售时,应提前告知购房人项目配建住房分布、物业管理区域、设施设备共用等情况,并在房屋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合同中予以明示。
石景山中海学仕里,购房合同写明“0保障房”。交房3个月后,以闲置房改造保障房政策为由,将配建办公房改成了保租房。
且中海经理在表示保租房同为业主,共享小区环境。商品房小区即将沦为保障房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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