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倡这样做。定金的作用就是担保任何一方不反悔,如果你有特别情况反悔,难道要求租客也只收500?都这么做收定金意义在哪里?
当然,你钱多可以不在乎,但不值得宣扬。
【 在 NIJIU4JIMM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收过三次违约金,一个是在房子里开赌场,邻居投诉,没到一个月我就给赶走了,没退押金,
: 第二个签约交定第二天反悔,我扣了500权当耽误功夫补偿
: 第三个就是前边说的唯一一个提前退的,两年约住了一年,我没全扣,退了半个月多一点的押金给他,因为他打扫的特别干净,我就没按合同扣,还多退了一点给他。还有另一个原因,是他搬出第二天就又签新租客了,租金还涨了。可能是我报价就不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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