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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rokaw (汤姆布尔考), 信区: OurEstate
标 题: 咨询商品房装修误工日期计算与质量纠纷赔偿问题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Sep 7 20:42:56 2025), 站内
父母在老家购买商品房,2024年9月15日收房拿到钥匙,12月16日装修期间发现楼板有水珠,检查棚顶时候发现百余处孔洞,后证实为槽钢层(也叫悬挑层)楼下。之后开发商维修糊弄,去城建局告了两次才把洞堵好,维修结束的时间是2025年1月10日。然后2月16日楼上公共区域漏水,有孔洞地方又滴水,导致装修一直延误,直到2月20多号才具备恢复装修条件。
开发商同意支付12月16日至1月10日的误工费,但当时邻近春节,已经没法继续施工,只能等到春节后工人回来复工;而且后来找到漏水点,又耽误一些时间。
请问:1.按照法律依据误工费该怎么计算日期?2.商品房出现质量瑕疵是否有申请赔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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