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如果苏享茂的死是翟欣欣造成的,那净身出户的都跳楼
如果为了建立现代法制社会,不介意全突突了。。。
不要以为是G人,就能多一丝同情,但凡人杂,不分国籍
只有保留最优秀的基因和最好的制度,才能保证长治久安,凡以历史人情为借口的,都在突突之列,不分任何因素
【 在 cwal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十几亿人要吃饭,不能全突突了呀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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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zhaixinxin的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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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楼主你这观念……
还是少昼伏夜出吧,早睡早起也许就不会抑郁了
【 在 kisspanda 的大作中提到: 】
: 才算合理吧???
: 但事实上,
: 净身出户的人也没有去跳楼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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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侦查机关做的口供不是口供么,对检方翻供不是翻供么?你用女方认罪来论证女方有罪,就是靠自认其罪,和口供不是同一个性质嘛?你的常识不名一文。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检方提交的是侦查机关口供,根本没有呼格认罪的表述,呼格对检方翻供又不是当庭翻供,且当庭翻供也不是认罪情节。口供和认罪是两回事,你没有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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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jbj8 FROM 110.87.30.*
FROM 110.87.30.*
口供和认罪都是在人身在控制下不能充分获取信息不是根据自由意志做出的表述,作为论证有罪的证据(我说的不是法院,说的是你)显然是薄弱的。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规新闻媒体称其认罪,我为啥信你?认罪本身不是证明,代表嫌疑人态度。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口供,什么是认罪意见。口供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八种证据之一,是嫌疑人的证词。认罪认罚指嫌疑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的行为。你连基本概念都没有。口供指供述事实,认罪是表明态度意见(意见性内容根本不属于证据)。仅有口供中承认自己犯罪事实,对应判决表述是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而没有认罪悔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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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因果关系当然是客观了,在本事件中苏享茂多次表示自己要死亡逃避罪责,这不是微醉紫砂的有力证据是什么?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笑,每个人感受本来就会不同,效果也有不同,不管什么名词。这都跟构成罪行没有矛盾。不是什么人都会这样,不是每个人一定这样,都是法盲的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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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我知道的是事实,如果不是事实那你具体举出来哪点不是,你举不出来跳脚空口说白话有啥用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毫无依据,完全揣测,你连什么事实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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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当事人认为是冤案,也可以执行,也可以认罪认罚啊。当事人对民案的意见我清楚啊,是我劝她撤销上诉执行判决啊,我告诉她像这种明显偏颇不合理的葫芦判她上诉成功的几率非常小等等二审失败又要给苏家造舆论网暴不如撤诉。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你的意见,不是事实。当事人对民案的意见是执行了,嫌疑人对公诉案的意见是认罪认罚。这才是事实。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是分不清意见和事实的弱智么?你造谣攻击当事人没有异议的民事判决是冤案,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是否冤案,有审判监督程序呢,砝治不是什么人随便践踏污蔑的。你为啥要靠造谣污蔑来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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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根本没证据,有证据你说什么证据?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又在造谣,民案中认定了的证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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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你维持生活要几千万?苏享茂就是一个灰产奸商,有用假名假地址假公司经营违法app在app停运后扣留用户预付款拒不退化的历史。狡兔三窟,他的相同的app代码还以多个名称(光voip就有wephone、wetalk、teleme3种,女方只知道wephone和wetalk)在运营,即便wephone、wetalk被下架了,teleme还可以继续经营,什么花销?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笑,人家维持经营生活没有花销么?你这数字是毫无依据的。房子都有贷款,本质上属于抵押物,不能变现。其中一套已经结清房贷重新申请了大额抵押贷。你根本不想讨论事实,只是剪裁造谣而已。计算上裁剪事实,然后造谣苏根本没有过的,与其无关的,甚至与其生前表态矛盾的所谓证词,全然不顾意见性证言根本不属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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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