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肯定不是一事不再审,你主张的时间节点就不同,举例来说你原来要求支付5月1日至7月1日的损失,现在主张3月1日到4月30日之间的损失,这是两个内容。
我们遇到的,原来提交的证据说这些钱是垫付款,法院没支持,判决生效,现在还用这些证据,提出来这个钱不是垫付款,被原来的律师骗了,这笔钱是服务费,要求法院重新审,这才离谱。
【 在 shuma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A将房子租给了B,B租赁期间,与第三方C导致房屋内装修受损,房屋需要重新装修。
: B觉着理亏,直接搬离了房屋,也没有向A索要预付的租金和押金,共计M天的房租。
: 房屋最终因装修空置了N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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