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很多人学习了最基本的法律原则,自由不能伤害他人利益。
但是,不少人由于缺乏法律常识,仍然持有无限观。
之前,觉得自由是无限无边界的,不懂自由不能伤害他人利益。
现在,又觉得自己的利益是无限无边界的,啥都是自己的利益。
法律名言说,你挥舞拳头的自由,到我的鼻尖为止。
但是不少人,和小仙女一样,觉得你看我一眼就侵犯了我的利益。
却不知道,你的利益是法定的,不是自定的。
不是说你想什么是你的权力,什么就是你的权力。
法律定下你的权力,同时也就规定了他人自由的范围(限于你的法定权力之外)
法律定下他人权力,同时也就规定了你的自由的范围(限于他人法定权力之外)
所以讲法律保护公民权力(划定公民权力),
保障公民自由(在其他公民权力范围之外)
不是说法律保障你自定的权力(你想怎么有权力,就有怎么样的权利)
也不是说法律保证你自定的自由(你想要什么样的自由,就有什么样的自由)
穿衣自由?不存在的。
不能伤害民族感情。你穿个国王的新衣上街也肯定不行。
民族感情是不是随便说,我看穿西装不爽,就伤害民族感情了?
也不是,这是你自定义民族感情,不是法定。
有些人老是假装一个疯子,然后让疯子定义公民的法定权力。
然后说,哎呀呀,这个保护过渡了。什么穿错西装被抓。
正常人都觉得可笑,也就是1450搅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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