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户不是挪用的充分条件。
甚至如果这个户头只用于公用,就算不挂在公家名下,也不能算“私户”。
这些定性都不能那么肤浅、死板。
要根据具体情况定性。
就像最近的四川杀人的那个岳父,“得到死者近亲属的谅解”,二审死缓。
就是这种死板理解。
领导一个亿到自己私户,也看也没有公用的必要性,
确实我可以给你构造一种情形,还就不违法,你信不?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钱都转到私户了,没花就不算挪用?
: 那么领导贪了一个亿到自己私户,一直没敢花,是不是也不算贪污?
: 领导说我只是帮公家存着...
--
FROM 59.109.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