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法律是有"唯一解"的,这当然是我们从小受到的宣传所致。实际到了法院,案子的走向往往会超出他的预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仅受到案子背后各利益方角逐的影响、受到舆论的影响,也会受到法官自己所秉持的价值观的影响。比如废死派与死刑派之争,就是价值观之争,不同的法官对同一件命案的看法与判法不同,一生一死,区别很大,但都是合法的。他如果想判死刑,就按照死刑的判法去写判决书,如果想判死缓,就按照死缓的判法写,都属于他的自由裁量权,都是合法的,法官如果不涉及内幕交易,坚持以自己的价值观来行使自由裁量权,你真的"一点脾气都没有"。此时,法律系统内已无法纠正法官的意志,那么受害者家属能做的,就只有求助背后的各方势力或舆论给法官施压。
下面的例子来自sven_shi的 weibo:
四川的灭门案到今天算是基本结束了。我也想把我接触这个案子的一些感受整体写一下。这个案子非常极端,涉及到的婚姻财产分配和废死问题也很敏感,所以整个过程当中受害者家属给我发了很多私信我也都没回,只是公开写了一下相关背后的处理逻辑。
我第一次接触这个案子是因为我认识的一位老师常年搜集类似家庭财产分割的案例用于研究和提案。这个案子开始时过程非常简单,男方父母出钱购房(出钱的凭单男方家属已经晒出),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居住。男方整体很老实且相对懦弱,所以在和妻子产生矛盾后被妻子家人赶出了自己父母出钱购买的房产,独自租房居住。
然后双方通过诉讼离婚,核心争议不是孩子的抚养权,而是婚姻房产归属。这些内容双方的离婚诉讼中都有。依照常理,因为房产的出资方是男方父母,所以房屋大概率会被判决给男方。
随后男方父母和男方跑到四川上门要房子,出现了这起恶性案件。女方的父亲持刀非常残酷的杀死了男方全家,一审被判死刑。杀人的过程公开的一审判决书中都有。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其实是财产。它出现了一种极其奇怪的婚姻财产分配模式。也就是说女方家一人杀死了男方全家,随后女方成为孩子的唯一监护人,同时等于获得了男方家所有的财产。这样的情况不仅我没见过,我认识的几位老师也都是第一次看见。我当时就想把这个案例当做遗嘱信托的引子写篇V+做介绍,但是几位老师都没有同意,觉得类似这样的极端案例,过去了,最好还是就让它过去了。
直到这个案子二审改判,死者家属开始上网申诉,我才惊讶的发现这样一个灭门案竟然能够死缓。我一心想找这个案子的判决书,发现当时还被保密了,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得。最后我甚至是在网上看到的这封被泄漏的判决书,一看审判长的名字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一般大众还有一些法学学生的想法是法律有“唯一解”。意思就是法官是根据事实情况做出推理,得出一个结论,是否死刑。但是现实操作中决定法官是否判决死刑的,更多是他个人的价值观念。他认为这个案子死刑,就从死刑的角度写判决书,认为是死缓,就按死缓去写。而二审那位大法官是业内非常有名的废死派,他的职业生涯中几乎没有判决过几次死刑。早在十多年前就作为法官公开讲过自己的废死理念。
死者家属觉得这样的案子不死刑肯定是有什么黑幕,但是现实真的不是,就是遇到了一个废死派法官而已。我就把相关的材料拿出来,写了下情况。毕竟这样的灭门案不死刑实在是突破了正常认知。
整个案子也在今天得到了纠正,最后判处了案犯死刑,等待高院复核之后就可以执行。这也是公平正义的体现。相信死者家属也能得到宽慰。#四川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再审宣判##v光计划#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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