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8月底政府对垃圾中转站的公示文件中,有其他选址,并无此站点规划。
去年11月中旬,镇政府空间规划草案公示附近某块用地属性为U3环境卫生设施用地(1公里以内),为一张图片中的颜色示意。因为公示包含的内容很多,当时谁也没注意这个点。
去年12月中下旬,某楼盘二期开盘摇号,红线外不利因素列表里并无此不利因素。
今年6、7月份,区政府公示此用地为1万多平米的大型垃圾中转站,并表明属性是从生态用地更改的。
房子还没建好未交付,小区业主们昨天才看到转发的公示(刚好过了公示期限),此时才恍然大悟。
反正向政府抗议是必须的,要求重新选址,虽然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现在一个疑问是,这么大的更改,售房合同也没告知,但这也确实是临时更改的,开发商没责任吗,只能自己吃进?
可怜未交房就要去抗议维权了,心塞。
房子周边,真是一丝蛛丝马迹也不能放过,尤其这么大的不利。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8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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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unsun FROM 183.19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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