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laofenq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
我本来是到公安告他诈骗,也是大半年过去叔叔们连无赖这个人都没见着(打手机不接,去家里一趟没见着人),后面几乎就不推进了,我才去法院上诉。目前是现在这个结果。
--
FROM 202.1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