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给孩子买重疾时跟业务员说了孩子之前住过院,给她看过出院诊断证明。近期想再买个终身险,从其他业务员知晓之前那份合同中并未告知住过院,且有项诊断(房间隔缺损)在当时是不可能承保的,近期检查倒是自行愈合了。目前业务员已经离职,近期给她发信息,她说已经将诊断书都录入系统了,这个就可以证明我给她告知健康状况了。近期我找保险公司要求退保,返还保费,保险公司说这个业务员已经不是他们的员工了,除非提供之前买保险时的证据(我无法提供),否则现在提供的聊天证据没有任何法律效益。
请问: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还是为了搪塞我?即:员工离职后的言语不能作为证据?无法证明我购买时确实给业务员看了出院诊断证明。
烦请专业人士点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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