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为借钱,父亲私自抵押了他和孩子的房子……合同是否有效?判了
我怎么觉得房产抵押机构应该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啊。
大林之所以把钱拿出来,就是因为过了抵押机构审查,抵押机构能够起担保义务,合同是成立的。
另外,签合同的双方遇到这事,才需要签这个合同,属于外行,不是干这个的,考虑不周,但是房屋抵押机构是职业干这个的,应该很清楚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抵押合同有效成立。现在合同不成立,抵押机构却屁事没有.....。所以,还应该起诉抵押机构审查不严,赔偿.....。
【 在 Elysium888 的大作中提到: 】
: 二审合理.
: 大林 可以另起诉要求拍卖该房屋,用属于老陈份额部分抵债;属于小陈的归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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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yilongz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怎么觉得房产抵押机构应该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啊。
: 大林之所以把钱拿出来,就是因为过了抵押机构审查,抵押机构能够起担保义务,合同是成立的。
: 另外,签合同的双方遇到这事,才需要签这个合同,属于外行,不是干这个的,考虑不周,但是房屋抵押机构是职业干这个的,应该很清楚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抵押合同有效成立。现在合同不成立,抵押机构却屁事没有.....。所以,还应该起诉抵押机构审查不严,赔偿.....。
老陈伪造签名,违法,负主要责任;大林明知房屋是共有产权,自己却不核实情况,负次要责任;抵押机构嘛,也可以起诉其连带责任,看看法官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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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2.66.*
【 在 greenyeagh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陈先生不可能定为诈骗。一审本着契约精神,二审本着社会和谐、未成年人抚养,都没毛病。喷二审的人,小陈流落街头住你家去?
有一种东西叫租房啊,约200W的房子,小陈分得100W。有多少人能有1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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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Elysium888 FROM 123.112.66.*
FROM 123.112.66.*
你这是上帝或者法律人士的视角,说实话,即便我已经上过大学,我也就知道共有产权都签字就行了,就算核实也意识不到未成年会有多大问题,因为另一个签字的是未成年人的爸爸。何况相当多没什么文化的呢?对于大部分人而言,遇到一辈子就做那么1,2次的事,哪有可能想到那么全避坑呢,对吧。所以,我核实也没用。但是房屋抵押机构或者中介,他们职业就是干这个,经常干这个事,并以这个为生,有责任和义务发现这些坑。如果我什么都发现,避免了,那还找中间机构干嘛,直接签不就得了,干嘛还要中间机构撸羊毛?所以我认为,抵押机构责任应该多于大林。话说要是没有抵押机构认同合同,大林都不会给钱....。
【 在 Elysium888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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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陈伪造签名,违法,负主要责任;大林明知房屋是共有产权,自己却不核实情况,负次要责任;抵押机构嘛,也可以起诉其连带责任,看看法官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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