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杀后奸就可以了吧
【 在 waterbox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讨论]战场上的行为边界到底是啥 (转载)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Jun 23 10:46:44 2022),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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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疑问就是这个,打死战俘也是不合规的
: 但是如何识别是战俘还是战斗状态
: 比如说俩个步兵在战场上遇到了,女兵没有投降,男兵如果用胳膊勒死女兵,是合规的,战斗行为;如果强健了女兵呢,算不算战斗行为呢。如果男兵坚持认为自己强健是为了让敌方失去战斗能力,把自己的szq作为武器使用呢?
: 【 在 jazi 的大作中提到: 】
: : 目前通用的是日内瓦(四)公约,于1950年10月21日生效,1977年6月10日在日内瓦又签订了日内瓦(四)公约的两项附加议定书,并于1978年12月7日生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52年7月13日发表声明,宣布承认中华民国政府于1949年8月12日签署的日内瓦四公约。声明指出:各该公约的内容基本上是有利于国际持久和平并符合人道原则的;同时针对公约的不足之处提出4项保留。①对第一、第二、第三公约第10条和第四公约第11条的保留
: 是:保护国的代替必须经被保护人本国政府同意。②对第三公约第12条、第四公约第45条的保留是:战俘或平民被移交于他国后,原拘留国仍不应解除责任。③对第四公约总的保留是:占领区以外的平民也应适用公约的保护。④对第三公约第85条的保留是:依据纽伦堡及东京国际军事法庭
: 笈性虮慌形秸锓傅恼椒坏孟硎芄嫉睦妗1956年1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0次会议在批准日内瓦四公约的决定中,重申了对上述条款所作的保留。
: : 一方的男兵把另一方的女兵给强健了。对于此种情景,符合《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日内瓦第三公约》)的规定,男兵应该被部队宪兵送交军事法庭逮捕,并依照相应法律规定予以军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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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waterbox 于 Jun 23 10:49:31 2022 修改本文·[FROM: 60.211.173.*]
: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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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aterbox FROM 60.211.173.*
FROM 70.3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