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简易案件3个月不开庭违法吗?
简易案件,三个月没有安排开庭,然后在第四个月法官告知转为普通程序,安排开庭,
这样合法吗?
转为普通程序是不是必须得在3个月届满之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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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8.4.*
现在案件太多,法院普遍超负荷运转。
三个月没有安排,可能不是不想安排,而是来不及安排。没有人愿意将能简易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这样会增加很多工序。
不是必须在三个月届满之前告知,而是开庭前告知。
【 在 inception10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简易案件,三个月没有安排开庭,然后在第四个月法官告知转为普通程序,安排开庭,
: 这样合法吗?
: 转为普通程序是不是必须得在3个月届满之前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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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52.207.*
可我理解像这种需要延期的,必须是在原有到期之前就进行通知,否则的话中间岂不是有一段时间就变成违法的了。
【 在 accd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案件太多,法院普遍超负荷运转。
: 三个月没有安排,可能不是不想安排,而是来不及安排。没有人愿意将能简易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这样会增加很多工序。
: 不是必须在三个月届满之前告知,而是开庭前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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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54.*
如果是基层法院,半年内能给开庭就已经很好了
案子积压太多
而且还给你转成普通案件,赚翻了你
【 在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简易案件,三个月没有安排开庭,然后在第四个月法官告知转为普通程序,安排开庭,
: 这样合法吗?
: 转为普通程序是不是必须得在3个月届满之前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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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3.*
普通案件更好?
【 在 lulu5821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是基层法院,半年内能给开庭就已经很好了
: 案子积压太多
: 而且还给你转成普通案件,赚翻了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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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44.81.*
简易程序只给一个法官
普通程序给大于1个法官或是+陪审员,相当于薅了法院羊毛。
【 在 hong0806 的大作中提到: 】
: 普通案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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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1.*
无论给几个法官,如果原被告身份地位差异巨大的话,最终都为资本和权势说话
【 在 lulu5821 的大作中提到: 】
: 简易程序只给一个法官
: 普通程序给大于1个法官或是+陪审员,相当于薅了法院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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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44.95.*
这就扯淡了
【 在 hong0806 的大作中提到: 】
: 无论给几个法官,如果原被告身份地位差异巨大的话,最终都为资本和权势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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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这两年保护伞还是铲除了不少的
【 在 hong0806 的大作中提到: 】
: 无论给几个法官,如果原被告身份地位差异巨大的话,最终都为资本和权势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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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38.*
Sorry,太忙了一直没有上水木。
脱离大环境谈这个问题其实很无奈。对于法院来说,光通知就是很耗费时间的一件事。
换在半年前,可能对方都还没有送达呢,时间就没了。
通知是一种程序义务,但并不产生违法的一系列责任效果,补足或纠正倒是应当。
从广义上说,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不也是违法不是么。
【 在 inception10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我理解像这种需要延期的,必须是在原有到期之前就进行通知,否则的话中间岂不是有一段时间就变成违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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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ccd FROM 59.47.226.*
FROM 59.47.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