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太忙了一直没有上水木。
脱离大环境谈这个问题其实很无奈。对于法院来说,光通知就是很耗费时间的一件事。
换在半年前,可能对方都还没有送达呢,时间就没了。
通知是一种程序义务,但并不产生违法的一系列责任效果,补足或纠正倒是应当。
从广义上说,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不也是违法不是么。
【 在 inception10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我理解像这种需要延期的,必须是在原有到期之前就进行通知,否则的话中间岂不是有一段时间就变成违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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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ccd FROM 59.47.226.*
FROM 59.47.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