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的第九次民事会议纪要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些论述。
公章备案的程序合法性固然重要,但是对于加盖公章效力的分析中,一定要考虑的是加盖公章的过程。从实质上判断加盖公章的行为是否能够代表法人的意志。
有一种情况是,即使使用了未经备案的公章,但是盖章行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有权加盖公章的人的行为,且能够确认在合同上加盖公章的行为是公司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从信赖保护的角度出发,认定加盖公章的行为有效。
也就是说,核心是审查加盖公章的行为是否真实有效。
【 在 inception10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企业使用未经备案的公章(当地公安规定必须联网备案方可使用)签订的合同,另外一
: 方可否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是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 合同约定双方盖章后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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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ccd FROM 39.15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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