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RRalph投诉“京NA6543”处理结果
1:有关双方目的地争议,我深信这是个误会。一个搬家师傅不至于到了搬家地点后因为目的地远了几公里而放弃生意,因为搬家师傅去一趟是要浪费时间和干烧油的。
2:有关搬家价格的争议,本版不受理此类投诉。搬家师傅认为合适的价格与版友认为合适的价格,这不是一回事,双方都有权拒绝对方的报价。我个人认为,只要是双方事前谈好的价格,这就是口头契约,算是合同,遵循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无可争议。
3:提醒各位师傅面对投诉时注意自己的文明语气和分寸,不要乱打比方!
4:投诉人所提到的另一件事是极其严重的,因为没有确凿证据因此不在版面公开。警告各位师傅买卖不成仁义在,绝不要因为投诉或没做成生意而挟私报复!这点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5:投诉人给各位搬家师傅及版友的建议。搬家之前,互相有个短信确认,关于时间、到往地址、价格、给搬不给搬等事项的,增强对彼此的约束力,避免临时变卦。
鉴于以上分析,处理结果如下:
1: 应投诉人要求,相应投诉发文合集并标记进文摘区,保留区。
2:惩罚被投诉人,本版二周之类不接受该搬家师傅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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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eheh FROM 114.251.27.*
FROM 114.2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