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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eavenfish (iristay), 信区: ZuFang
标 题: 珍惜生命,远离黑中介—乐居行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May 31 16:56:42 2012), 站内
我是一名期望在朝阳区光华路租房以方便上班的孕妇,目前怀胎3个多月,北京乐居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近3天内的严重违法行径影响了我的身心健康、损害了我的经济权益。希望租客多留心眼,谨防上当受骗!
2012年5月29日,该中介公司名为何欣的业务员带我看了光华欣居一套二室一厅房屋,二室一厅被隔断为4室0厅,其向我推介主卧,我对主卧基本满意,表示要看合同范本再决定是否下定金,何欣声称忘带合同范本。过程中与其夏姓主管电话沟通,其承诺“无中介费、押一付三、一次性签订一年合同、一年中欲退租只需提前1个月通知并找到下家便不算违约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不收物业费取暖费、将为房间配备必要的桌椅”,我对其口头及短信承诺的条件满意,并按照何欣的要求,按照1个月房租的标准下了定金2200元,其收取后给我一个定金单。
2012年5月30日晚上19:00,我按照其指引到安贞里乐居行签订合同,声称必须现金交费,不能划卡及转账,且不告诉我对公账号,我只好先行取款过去。到了乐居行之后,合同员提出应以360元一年的标准支付“卫生费”,以360元一年的标准支付“备案管理费”,共计720元要填写到合同正文中“卫生费”一栏,我事先不知情且不能理解,其办公区没有对收费事项进行公示及任何说明,我希望其出具上级管理部门关于此项收费的规定,否则不接受此项费用,乐居行欺骗我说先缴费、后看规定。
并且我阅读合同时发现第七条中载明“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两个月租金补偿给甲方”,与下定金之前的口头说法严重不符。
我希望能见到带我看房的何欣及其夏姓主管当面对质,被拒绝,打他们电话无人接听。我希望将之前口头及短信承诺写入合同的“补充条款”栏目,遭到拒绝。我认为事实严重不符,希望退定金,也遭到拒绝。
此时乐居行的一位齐姓经理出现,一方面其对我声色俱厉,一方面又软语哄骗,对合同的条款作出了许多曲解并强迫我接受,声称第七条没问题,是我理解有误,他们不会收取两个月租金的(有手机录音为证)。为了诱使我交3个月房租,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们表示愿意给合同另附一张“补充条款”,内容是“转租不收取费用”。后来他们又说,转租并不代表“违约”,而是合同还继续执行,只是找到下家时需要给合同补一份“转租协议”。我只身一位女性被几位男性围住,被其的种种说法欺瞒胁迫,在合同上签了字。
签完字已经20:30,我随一位办事员去财务部交款,合同及定金单都交给财务部之后,财务部人员突然说需要我首次一次性缴纳3个月加21天的房租,因为乐居行与房主签订的合同还有9个月零21天,这21天得租户先交。
正在争论多出的21天的问题时,走廊里传来激烈的争吵打架声,一名租房者和其陪同者因为卫生费提出质疑,被中介群殴,我现场目击了打架过程(有小片段录相为证),大约10名中介集体殴打了4名租房客,租房客被打倒在地被拳打脚踢,我在旁也几乎被冲击倒。
我非常害怕,希望尽快离开,且当时财务男性人员也参与斗殴,无人办理费用。我提出将定金单退还给我,我第二天来交费,乐居行工作人员拒不退还定金单,并且紧盯着我希望我赶紧交费,我在其贴身尾随下慌不择路往外跑,不敢再要定金单。整个过程中,我向财务提出的看房本、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求也没有得到满足,反而合同及定金单被收走,人身安全也收到一定的威胁。
9点左右,110赶到,我作为目击证人被警察带到警局录口供至22:40。同一天发生纠纷的有3起事件,租房客们纷纷向警察控诉乐居行的恶劣行径,一起到警局去协同办案。因事情处理太慢,我有孕在身又饿又累,未等到有裁决结果便回家了。第二天身体严重不适,被医院诊断为“先兆流产”,需卧床休息一个星期。到现在为止,不仅房子没租到,2200元定金也被乐居行收走。
整个过程中,乐居行人员毫无诚信可言,对相关法规漠视,随意拆改房屋结构,口头承诺不算数,直接责任人不出面,随意增加收费,恶意曲解合同,随意解除已签订的定金合同(同一天另一起纠纷是先租客已付定金,付定金到签合同之间,中介擅自将房子租给另一价高者),租房者提出合理质疑时甚至拳脚相加。据安贞社区派出所民警透露,该中介斗殴事情不只一次发生,更严重的一次是70名中介群殴10名租房客。
我已投诉至北京建委,希望建委能够鉴于乐居行的严重违法行径,对其做出严重经济处罚,取缔其经营资质,并且帮我索要回定金。我可提供照片、短信、录音、视频、联系其他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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