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请教一个遇到的问题,首先谢谢您的阅读和答复。事情是这样的:
我于2013年6月16号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租赁期为1年,房租每月1200元,付三押一4800元,另房东收了一整年的网费和卫生费共计720元,相当于签合同时候交了5520元。当时与房东有口头约定,如果需要提前退房,在退房前一个月与房东打招呼即可。
后来由于个人安排有变,需要退租,我在7月下旬和房东打招呼说要在8月15号搬走,当时房东没有反对,也没有明确提出剩余租金结算方式。但我在8月14号搬走之后,与房东协商退还押金事宜,房东拒绝退还,说必须等下一个租客找到后再还给我,我于是只能继续等待(在这时候和房东争论了很久,所以他对我态度变得比较恶劣)。在8月18号,我发现他找到了新的租客,和他协商退还租金和押金及剩余网费,房东拒绝退还押金和剩余网费,且要把租金扣掉房屋闲置的这几天的房租及找租客的中介费(是不是通过中介找的我不知道),最后只退我600块钱,而我在他手中的租金、押金(1200*2)和剩余网费卫生费(60*10)还有3000元。
另外他是专业二房东,手里有很多租房的房源。而且针对这件事情,他已经拒绝任何的协商与和解。
我有几个问题:
1. 我已经搬出房子,且之前和房东口头打招呼说要搬出,但是针对退还金额没有达成一致。但到现在为止,合同还在我的手里,请问我是否已经造成了违约?如果算我违约,我应该赔他多少?
2. 在我的合同还在的情况下,房东又招进了新的租客,是否属于一房二租的情况,房东是否造成违约?
3. 房东找新租客的中介费应不应该算到我的头上?(由于他专业干这个的,我觉得很可能实际没有通过中介,但他想多扣我租金)
谢谢各位指导。二房东的房租租不起唉。
--
FROM 180.168.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