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社会,人们按氏族、部落进行生产和生活,根本不需要行政区划,也没有地
域区划的概念,正如《礼记?礼运》篇所述,那时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阴
法鲁《中国文化史》)但连动物也有地盘概念,部落战争频发,说明原始社会的地盘概念
不会比动物弱。夏朝时“地方行政区划单位,是在原始公社部落基础上形成的‘小邦’或
‘方国’”,“商代的行政区划采用分封制的形式,”(浦善新、高岩:《中国历代行政
区划沿革概况(一)》,《地名知识》1987年第1期)这“小邦”或“方国”就是一种早
期的行政区划,对以后区域划分产生重大影响和刍形,在《尚书》中,就已十分清楚,当
时“小邦”或“方国”的诸侯与天子就是一种松散的君臣关系。
春秋时代就已出现郡县。“春秋之世,灭人之国者,固以为县矣。”(顾炎武《日知
录·郡县条》)比较典型的如赵简子所云:“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左传 鲁哀公二年》)
战国亦然,整个战国时代郡县始终是附庸,《史记·春申君传》中春申君对楚王曰:
“淮北地边齐,其事急,请以为郡便。”战国普遍置郡,但多置于各国的边远尚未稳定地
区,那时的“郡”“县”是一种防卫屏障和待赐的“蛋糕”。“魏有河西、上郡”,“秦
有陇西、北地、上郡”,赵“置云中、雁门、代郡”(《史记·匈奴传》)。燕为了防东
胡而于“燕北亦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
”(《匈奴列传》
至秦始皇大一统废封建后,才正式成为全国划一的行政区域。刘邦鉴于秦朝孤立而亡
的教训,在郡县制基础上广建“假”王国,国、郡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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